一、代售發票
營業人請攜帶:
1、卡式購票證。
2、填寫「請購單」並蓋妥與購票證所留相同之營業負責人印章及統一發票專用章,
並交銷售人員辦理。
二、公庫支票、退稅
退稅手續:
退稅人請持退稅通知單、身分證、印章領取退稅款; 若委託他人代領,
需同時備妥退稅人及代領人之身分證、印章方能領款。
(退稅支票左上角如有劃線,需攜帶存摺,依規定以轉帳方式,
將退稅金額轉入退稅人帳戶)
三、代收稅款
本會代收各類稅款(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牌照稅、燃料費、營所稅、綜所稅)。
請於繳納期限前完成繳款,逾期者本會依法加收滯納金或利息,
繳款後請檢查收據聯是否有經辦人員蓋章,並妥為保存,以為憑證。
四、代收/代繳-公用事業費及其他帳單費用:
*本會提供臨櫃代收/存摺轉帳代扣公用事業費(水、電、中華電信通話費)。
*本會代收二水鄉轄內各級學校之學雜費、三大有線電視收視費、勞健保費、
國民年金保費。
*本會代收銀行信用卡消費款(中國信託、國泰世華、新光、台新、永豐、遠東、
聯邦、合作金 庫、第一、花旗、玉山)。